这两年,因为代码仓库越来越大,在创业同辈的建议下,我终于入了心念念好几年的 Mac Studio(同时感谢转转),生产力确实得到了大幅的提升,否则我的工作与事业几乎无以为继了。
其实我之前并不是特别了解乔布斯这个人,也不是特别了解 Apple 这家公司,更不用说 Next 之类的中间产物了。
与很多正在创业的人不一样,我对 Apple 的第一印象,还是高中时 400 块能玩切水果的山寨水果机,嗯很配,很难不不让人怀疑是乔布斯先预判了切水果的交互革命才创建了 Apple,lol。
再后来,我体验过了黑莓、诺基亚、小米、华为等,直到大学才真正用自己的零花钱买了一台 iPhone 6s,竟然还选了玫瑰金。
那个时候恰好还有个辩论议题叫贫困生(比如我)该不该用 iPhone,这是我有史以来听过最离谱的议题,因为在那个时候 iPhone 并没有贵到离谱(至少标准版 ),更不要说现在的华为了。
其次作为理工科爱好者,选择苹果或者安卓很多时候并非经济条件决定的,而是工作需求、审美与习惯偏好,这两者强行绑定一起颇有种”特色社会主义“的味道。
自那之后,我就再也没有考虑过使用其他品牌的手机,这么多年过去了,勉强换成了 iPhone 13,再接着基于我的 NAS 进行全量相册备份后,我坚信还可以再挺一两年。
19 年的时候,出于对编程的狂热,我正式换了 Macbook Pro(最后一款 Intel 芯片),从此开始了我背着 16 寸电脑全国跑的戎马生涯,期间服务过各个中小企业与自己的兴趣项目。
最疯狂的时候是为前前司开发 VR 手机系统,竟然在 Mac 上装了虚拟机,然后 6 核 16G 的尴尬配置编译一次整机得整整一天(公司 86 核 CPU只需要 2 小时就可以编完),这几乎是我离开 VR 行业的最主要原因,硬件要求太高了。
再后来在前司接触了 M 芯片之后,确实有让我觉得手里的 Intel 真地立马不香(甚至有点臭)了。再考虑到现在有正式的固定办公场所(以及万恶的、借我一台 4K 显示器的 mgq 同志),所以就终于可以解锁人生中第一台工作站、第一台 M 芯片,然后就再也回不去了。
以上就是我作为消费者与 Apple 公司的一些命运纠缠,但真正让我开始仔细思考这家伟大公司,还是在我创业之后,自己每天反复思考与打磨产品的过程中,乔帮主的那些思考、追求与人格魅力,才一遍又一遍开始灵魂敲打。
10.5,乔布斯离开13周年。
重读《乔布斯传》,思绪万千。
自创业以来,无数的人推荐我、教导我甚至逼迫我,要从用户角度思考产品而非技术,I see, I know, I totally understand……
但我必须先走完自己想走的路,因为这个技术包袱实在太重了,就像乔帮主坚持在看不见的地方也要完美一样,我必须在每一行代码中,都构建自己的"insanely great"。当下的舍与得,往往只有未来才能定义。乔帮主不也曾在NeXT时期看似走了弯路,却在重返Apple后,用NeXT的技术奠定了OS X的基础吗?
朋友 B 对我说「人做事,归根到底就两个目的,证明自己,解决问题。如果为了证明自己,那就不是为了解决问题,反之亦然。大家实际上都会是这两种中的一种,这是很不一样的路径,会出很不一样的结果」,所以:「你到底想证明自己,还是解决问题」。
朋友 L 对我说「感觉不到一点赚钱的压力,你好像不以赚钱为目标,而是想出名、获得大部分人的认可,你知道“别人的认可”这个东西,在我看来就是个副产品,我们主要在意“付费客户是不是舒服了”,而不是那些白嫖产品的路人甲今天是不是给我点赞了」。
那个在印度寻找自我的嬉皮士,与其说是在寻找精神导师,不如说是在寻找下一个颠覆性创意的种子。今天的我,又何尝不是在用代码和像素,寻找着改变世界的可能?
创业漫漫,时间仿佛一个巨大的测试用例,不断检验我们的 hypothesis。乔榜主的"Reality Distortion Field",或许正是创业者需要的最强大的 framework —— 在 bug 与 feature 之间找到平衡点。
'Stay hungry, stay foolish.' 与其说是座右铭,不如说是一个永远无法 catch 的 exception。
Walk away from the noise,and find the initial core function,then new Promise(() => changeYourWorld(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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